1、委托人签署信托合同:投资者需在开放日前签署相关产品的《信托合同》及《认购风险申明书》(委托人须签字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)。
2、委托人汇款:投资者在开放日前至少10个工作日将认购资金及认购费汇款至所属产品的托管银行账户,并确保资金在开放日前或开放日当天到帐。
3、委托人取得合同:受托人(信托公司)、托管银行确认认购资金到帐后,向投资者寄送《信托合同》及《份额确认书》。
各期产品的详细情况和具体条款均以《信托计划说明书》和《信托合同》为准。投资者欲了解更多信息,欢迎拨打公司咨询电话:021-61906313